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安全文化 >> 他山之石他山之石
山东省平邑县:三管齐下力促主体责任真落实 |
发布时间:2018-01-19 14:09:40 | 浏览次数: |
山东省平邑县安委会办公室以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为抓手,实行7种情形“一票否决”,加大安全生产督查、通报、曝光力度,三管齐下力促主体责任真落实。 一是“两个体系”建设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该县为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平邑县印发了《平邑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把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作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抓手,认真执行《临沂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细则》,确立了“标杆引领,分线推进,全面落实”三步走思路,建立了组织领导、专家服务、技术支撑和执法助推四项保障体系。在全省率先开发应用了“双重预防体系”信息化平台,运用手机APP软件,实现了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和安监部门监管过程的信息化、智能化和便捷化,全县已完成350家重点企业创建任务,企业主体责任得到了落实,本质安全水平得到了提升。 二是“网格化”推进促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平邑县把“网格化”推进和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相结合,该县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制度,将全县划分为三级网格,14个镇街为一级网格,105个工作区为二级网格,515个行政村为三级网格,构建起以镇街、工作区、村居等行政区划为横,以县级领导、副科级以上干部、部门人员包保为纵的监管网络。各网格“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实行网格化工作述职制度,一级网格每年向县安委会述职,二、三级网格向上级网格述职。如网格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包保领导、包保单位及人员、各级网格长等责任人员同责同罚。 三是履职责任清单促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为把部门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平邑县建立了安全生产履职责任清单制度。制定了《平邑县安全生产职责规定》,依据部门监管职能,列出监管任务清单,明确监管责任人员,制定监管标准、检查频率、监管保障措施等具体规范,实现任务明、目标清。 2017年,该县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在县安委会设立了监督监察委员会,明确了实行“一票否决”的7种情形,如工作不力,即使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也会被“一票否决”,强化了工作落实。加大安全生产督查、通报、曝光力度,制作《安全365》电视专栏52期,编发《安全生产通报》55期,通报曝光单位及个人55批次,对8个工作被动的镇街进行了通报预警。 |
上一篇:山西1号文件连续10年聚焦安全生产 下一篇:“四化合一”给洛阳安全生产带来了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