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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通报(黑安办发〔2018〕2号 ) |
发布时间:2018-01-10 08:12:01 | 浏览次数: |
各市(地)政府(行署)安委办,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委办,省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 全省《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紧紧围绕“把握五个关键环节、抓好两个结合、努力实现三个目标”的工作思路,与深入贯彻安全生产领域深改意见相结合、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相结合,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营造安全生产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谋划《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 省政府安委会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将其作为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保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胡亚枫副省长专门就《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提出明确要求。全省市、县两级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和要求,均成立了活动组织机构,通过及时部署、细化内容,明确分工、责任等途径,奠定了开展好各项活动的坚实基础。哈尔滨市活动组委会专门下设办公室,明确组织、协调、统筹和督导的分工、责任人、完成时限;牡丹江市及时召开活动部署协调会议,抽调精干力量负责推进工作;伊春市组织48个安委会成员单位形成合力,谋划多种形式,积极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环保厅、发改委、粮食局等安委会成员单位积极响应,及时制定既契合实际又突出监管特点和行业特点的宣传方案,层层发动,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开展。省公安消防总队将《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与消防宣传“七进”和全省火灾防控工作紧密结合,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教育。 二、突出“法”字,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法》学习活动 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一系列部署要求,学习《安全生产法》等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为重点,组织干部职工、企业负责人、中层干部和一线职工,采取集中学习、分组学习、座谈讨论、视频讲座、现场宣讲等方式,深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广泛运用政府网站、新媒体平台开展答题竞赛等活动,发布推送与公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安全生产常识,调动社会公众参与学习的热情与积极性。活动期间,共组织普法宣传1200余场,参加培训人员达6万余人;组织知识竞赛80余场6500余人参加。省政府安委办组织专题新闻采访活动,走访9个地市45家单位、企业,采写全省安全生产领域学法用法、宣贯深改等典型做法和先进人物稿件30余篇,在各级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刊发200余条(次),被国家总局微信公众号转载两篇。七台河市安委办召开座谈会对《安全生产法》进行学习讨论,公安系统还将《安全生产法》纳入民警法律培训计划,组织送法下基层活动;省农垦总局组织全垦区安全监管人员深入企业开展普法讲座;抚远市举办领导干部和重点企业《安全生产法》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三、广泛宣传,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咨询日活动 12月1日,全省各地以“三贴近”、“三面向”为原则,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咨询日活动。分别在当地广场、公园、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公共场所等地设置咨询台,采取专家现场咨询、张贴海报标语、发放普及读物、举办成果展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安全生产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想和行为自觉。活动期间,全省共开展现场宣传500余场,参加活动12余万人;印发宣传品300余种20余万份,制作展板1400余块;各地还充分发挥电视台、电台、报刊、网站、微信等各类载体设置专栏60余个,刊发专题文章130余篇,在新媒体平台发布普法信息11000余条,广泛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哈尔滨市利用电视台、报刊、地铁移动电视、出租车LED显示屏、大型户外LED屏、官网官微等平台循环播放宣传教育片、宣传标语;齐齐哈尔市联合8家快递企业,把“快递小哥”发展为“宣传大使”,把“快递物品”变成“宣传载体”,将安全知识送到百姓手中,深植百姓心中;黑河市以“安全生产法、走进千万家”为主题举办文艺演出,演出现场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和法律法规咨询;省森工总局各林业局均设置咨询台,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现场受理安全生产违法案件举报投诉和问询;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还组织各重点市及辖区人防地下商场利用人防指挥通讯大型电子LED屏制作宣传片,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安全意识。 四、抓住契机,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自查活动 注重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为契机,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及重点时段工作,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自查检查。全省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带头开展落实《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情况自检自查;还将普法宣传与检查执法相结合,组织辖区相关企业针对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践行情况、企业职工和作业人员遵法守法情况开展自查检查,并建立清单,及时整改,推动安全生产法律要求落到实处。哈尔滨市结合“六化一体系”建设,就执法规范情况进行全面自检自查,并建立问题清单;省人社厅各部门主要领导带头开展自查,通过完善部门内部隐患自查自报自改自纠,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省工信系统对民爆企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提高民爆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增强了企业管理人员防范生产安全事故能力;龙煤集团各矿业公司以“11.27”、“11.21”、“11.20”、“3.9”事故案例为教材,开展大反思、大检查、大检讨活动,用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全体员工,进一步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全员的安全法律观念。 五、以案释法,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法》警示教育活动 全省各地广泛采取专家在线访谈、答记者问等方式剖析典型事故案例,解读事故和案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还结合“安全生产龙江行—事故隐患曝光行”活动,组织主流媒体和主管媒体跟踪检查执法,讲好安全生产执法故事,曝光重大隐患和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警示教育、震慑非法违法行为,树立安全监管人员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和热情普法的良好形象。哈尔滨市组织各区县(市)、各部门、各单位梳理生产安全险情处置和典型事故救援案例,通过警示教育展、组织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参观安全科普体验场馆和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牡丹江市组成宣讲队深入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法志愿服务宣讲”、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和隐患排查治理、事故警示教育等活动;鸡西市为深刻吸取“9.13”事故教训,在鸡东县、恒山区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学习《黑龙江省安全生产领域犯罪案件100例》警示预防安全生产领域职务犯罪,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犯罪;双鸭山市分两批曝光18家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的问题企业,强化警示教育、震慑非法违法行为。活动期间,省政府安委会对14户煤矿企业存在的18个严重隐患问题进行公开曝光,全省各地共曝光违法典型案例72批(次),对违规违法企业形成了有效震慑。 我省《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已落下帷幕,取得了预期效果。但由于初次开展活动缺乏成熟经验,且年终岁尾各地、各部门工作较多,也存在以下几方面不足:一是各地开展活动效果参差不齐,个别地区活动内容空泛,仅限于挂条幅、发传单等简单传统的宣教模式,群众自觉参与意识不高;二是各地调动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同步开展活动效果不明显,部门、媒体间的协调联动机制亟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活动开展情况反馈不及时,个别存在总结上报不完整、质量不高现象;四是各地利用媒体曝光违法典型案例力度不够,仅哈尔滨、齐齐哈尔、双鸭山、绥芬河市和大兴安岭、省农垦总局开展了违法典型案例曝光活动。 下一步,我们要把《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作为推进依法治安的重要途径,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中心任务,把《安全生产法》宣传活动与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决策部署相结合,与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相结合,与落实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职责相结合,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相结合,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提早谋划明年活动,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开展各项宣教活动,努力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广泛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努力提升全民安全生产法制意识,营造持续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黑龙江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2018年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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