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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明显成效 |
发布时间:2017-12-07 14:08:03 | 浏览次数: |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26.7万起 ●排查治理隐患547.2万项,整改率94.75%,其中重大隐患3.2万项,整改率87.7% ●关闭取缔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3.1万家 ●联合惩戒严重失信企业1429家 ●问责曝光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人员7441家、2614人
本报讯记者范荣义报道12月5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召开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题新闻发布会。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孙华山介绍了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全国安全生产情况。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统计司司长苏洁介绍了各地报送“五个一批”典型案例情况。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今年7月到10月,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了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总体来看,这次大检查取得明显成效。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大检查期间,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26.7万起;排查治理隐患547.2万项,整改率94.75%,其中重大隐患3.2万项,整改率87.7%;关闭取缔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3.1万家;联合惩戒严重失信企业1429家;问责曝光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人员7441家、2614人。 全国共组织各类检查执法组97万余个,检查各类企业435.3万家次,停产整顿企业6.3万家,罚款28.1亿元,追究刑事责任3543人。其中,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次数同比分别上升96%、61%、53%、97%。 大检查有力推动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一批安全生产政策措施落地。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共有3000多万家企业组织开展了自查自改,排查发现了一大批问题隐患。对自查和政府部门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大部分企业都严格按照“五到位”要求落实整改。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22个部门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方案。一些省份将安全生产“三个必须”纳入地方法规条例,重新修订了部门“三定”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研究制定了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40项制度措施。 大检查促进了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7月至11月,全国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9.1%和24.1%,较大事故分别下降22.2%和23.0%,重特大事故分别下降38.5%和54.0%。今年1月至11月,全国事故总量、较大事故、重特大事故同比实现“三个下降”,其中事故起数同比分别下降26.9%、13.6%和17.9%,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0.6%、13.7%和35.3%。 通过开展大检查,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部分地区认识不到位,组织领导不够,部署推动不力,检查不够深入;工作开展不平衡,依然存在“上紧下松”和“政府热企业冷”的问题;隐患整治不彻底,全国仍有近4000项重大隐患尚未完成整改;监管执法存在宽松软问题。 对此,孙华山要求,严抓问题整改,紧紧抓住大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尤其是尚未整改的重大隐患,严格实行闭环管理、整治销号制度,持续督办;严抓跟踪复查,对于已经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要加强跟踪治理,严防死灰复燃,严防明停暗开、假停假改;严抓责任落实,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要厉行问责,对因整改不彻底、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发布会上,孙华山、苏洁分别回答了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日报、北京时间等媒体记者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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