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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
发布时间:2018-01-09 08:44:42 | 浏览次数: |
1月8日,按照张庆伟书记、陆昊省长批示要求,全省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精神和工信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要求,安排部署下步全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重点工作。
副省长胡亚枫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聂云凌主持会议,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宋仁伟出席会议。
会上,聂云凌传达《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和工信部相关工作安排主要精神,宋仁伟传达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王浩水总工程师的讲话精神。 胡亚枫指出,各市(地)政府、农垦总局和中省直相关部门要切实把贯彻落实《指导意见》与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目前,全省危化品生产企业183家,分布在12个市和省农垦总局。我省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的推进力度和进展与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下步,各地要加快进度,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工作任务。 胡亚枫强调,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一要明确目标任务,《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到2025年,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关闭退出,企业安全和环境风险大幅降低。二要突出工作重点,各地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逐一登记造册,对本地所有化工园区开展摸底调查,在此基础上,科学编制本地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计划,本地没有承接园区的,要帮助搬迁企业协调其他市(地)承接园区,确保搬迁企业退城入园。三要把握时间节点,各地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和责任担当,要在制定好本地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在2018年底前,各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必须全部启动搬迁改造,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2020年底前,全部启动其他大型企业和特大型企业搬迁改造相关工作,确保2025年底前完成。 胡亚枫要求,各地政府要及时协调解决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层层落实责任,层层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做到谁的责任谁承担,谁的工作谁落实。各地要围绕全省《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积极与各搬迁改造企业、承接园区沟通研究,指导搬迁改造企业制定周密细致的搬迁改造工作方案,明确具体落实措施。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本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意见。同时,要提前梳理搬迁改造项目,做好导向性计划申报项目储备工作。
中省直各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及业务处室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 各市分管副市长、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及业务科室负责人;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县(市、区)分管负责人及工信、安监、环保部门负责人;各地化工园区、位于城镇人口密集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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