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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全监管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 |
发布时间:2018-01-08 14:27:16 | 浏览次数: |
七台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28日)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法制办具体指导下,市安监局按照《七台河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2016-2020年)》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严格依法行政,不断推进安全生产法治建设,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市安监局认真开展行政权力清理工作,及时调整取消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经过省市几轮权力清理,市安监局共取消行政许可事项10项,现有行政许可事项8项。其中,承接省级下放行政许可4项,保留原有行政许可4项。现保留8项行政许可权力合法有效,已通过省级安监部门和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并进行了公示。省下放到市的行政审批事项均承接到位,全部纳入网上审批系统并已正常开展审批工作。市安监局权力清理工作认真彻底,该取消的已取消到位。目前安监部门暂无市级权力下放区县。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都进一步优化精简审批流程,保证运行环节科学高效。经过三轮主动压缩,全部行政审批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缩减了80%以上。同时,依法施行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为进一步优化安全生产发展环境,市安监局大力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即“所有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科室审批都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所有审批事项都向网上办理集中”和“窗口派驻人员到位,首席代表授权到位,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应用到位”。目前,市安监局所有行政审批全部由派驻在大厅的工作人员通过网上审批系统进行办理,审批信息在“信用黑龙江”网站同步公示。 (二)严格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 按照省市关于权力清理工作要求,按照省安监局统一权力清单标准,市安监局及时梳理行政权力清单、编制责任清单和梳理权力流程。经2016年底再次清理,市安监局现保留行政权力由142项调整为139项,其中行政许可8项,行政处罚116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监督检查5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征用1项,行政复议1项,其他1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已通过市法制办审核并在《黑龙江省行政权力信息管理平台》、《七台河市行政权力流程梳理工作网上平台》进行了公示。目前,全局各科室严格按照两个清单开展日常工作,执行和运行效果规范有序。全局各科室严格按照两个清单开展日常工作,执行和运行效果规范有序。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设定权限 按照《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市政府法制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的通知》规定,制定了《七台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管理制度》,明确了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范围,对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计公布规定进行了细化,制定了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具体工作程序。今年以来,提请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规范性文件1份(《七台河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无以本局机关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 (二)完善并落实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17〕32号)和市法制办的具体要求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市安监局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涉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将清理最终结果进行公示并上报法制办,进行广泛宣传,确保公众知晓。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市安监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为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建立了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针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定依据法定权限作合法性审查。制定《七台河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程序》,明确了行政处罚各环节的详细步骤、程序和审批权限,坚决杜绝“重实体、轻程序”和随意简化程序或不履行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现象。印发《七台河市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制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制度》、《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制度》、《安全生产诚信评价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诚信报告和执法信息公示制度》等一系列安全生产诚信制度,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诚信约束,促进企业依法守信。制定《七台河市安监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对安全生产违法情节进行分类,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最大限度压缩自由裁量空间。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严格规范执法检查、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 制定《七台河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系统管理办法》,规定全市各级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必须使用执法系统开展各类监管执法和下达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加强了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全过程的监督。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切实做到“一人一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坚持执法公开、亮证执法、履行告知义务、遵守时限、依法送达等,且执法人员在两人以上。 (二)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 每年初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和省局备案,并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抽查企业。制定《关于建立安监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和《七台河市安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实施细则》,建立了《七台河市安全生产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和《七台河市安全生产随机抽查检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规定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坚决杜绝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开展执法活动。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建立健全多项制度保障行政权力的有效运行 市安监局落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和行政执法裁量权案例指导制度,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立《行政应诉工作制度》,其中规定局主要负责人或者被诉行政行为分管负责人代表我局出庭应诉。为加强局机关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工作,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市安监局建立了《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工作制度》,保证涉及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决定能够依照法定程序依法合理作出。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实行罚缴分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没款票据。 (二)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 为有效监督全市安监系统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建立《七台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违法行为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安监系统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中有不当行为的,均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依法向市安监局投诉举报。举报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并且在市安监局官方网站上有明显的举报专栏,方便举报维权。 六、加强法治教育、开展法治宣传、推动法治建设 (一)开展国家宪法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推进安全生产法治建设 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七法宣组〔2017〕7号)的要求,市安监局开展了宪法宣传日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品、召开学习会、送法如企业等一系列活动,扩大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影响,让宪法深入人心,让人民群众从心里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今年12月1日到7日是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市安监局带头,各区县安监局、各有关单位都积极参与,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一是各部门、各单位集中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并通过传统及新兴方式宣传《安全生产法》,让大家能够更方便、更快捷的对安全生产领域的法律法规熟知。二是通过知识竞赛、网络答题的新模式生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充分调动了参赛者的积极性,加大了《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力度。三是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咨询日活动。各部门、各单位发放宣传单12500余份,并在步行街、公园等人口密集地区设置咨询平台、彩虹门等向群众普及安全生产领域的法律法规。四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解读安全生产领域案例等方式强化安全生产法教育。 (二)开展法治专题培训 市安监局利用每周五下午全局集体学习时间,对全局领导干部专题开展法制培训教育工作。通过系统学习《宪法》、《安全生产法》、《黑龙江省安全生产领域犯罪案件100例》、《领导干部法治读本》、《公务员以案释法读本》,增强全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遵法、守法的意识和能力,为建设法治政府奠定牢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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