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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安委办通知要求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 |
发布时间:2017-11-24 09:43:33 | 浏览次数: |
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和省政府安委办文件要求,近日,市政府安委办下发通知,要求各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全面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通知强调,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各类生产经营活动频繁,交通运输繁忙,一些企业赶工期、抢任务、增效益的意愿强烈。加上受冬季冰雪、寒潮等恶劣性天气影响,诱发事故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加。同时,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严执法专项行动结束后,一些区县、部门和单位容易出现松懈思想,违法违规现象极易“回潮”。各区县、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超前分析研判形势,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严格落实责任,强化防范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各区县、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狠抓问题整改,巩固“两大一严”专项行动成果。集中力量组织对专项行动以来发现的隐患逐项进行“回头看”检查,推进“闭环管理”,坚决做到隐患“清零”。对仍尚未完成整改和各级挂牌督办的问题隐患,要加强跟踪检查,严格整改措施,强力督促整改。强化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的监督检查,强化现场管控,落实专人盯守,严防明停暗开、假停假改,严防死灰复燃。要保持严查严管的思想不松、力度不减,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本单位实际,深入排查、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及时整治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各区县、各部门要严格安全执法,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突出煤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消防、道路交通、特种设备和城镇燃气、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全面消除隐患,有效防范事故发生。要进一步明确检查执法重点,突出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区域以及风险高、隐患多的企业,加强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紧盯可能造成事故的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的精准度和有效性。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对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实施有效惩戒,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扩大执法效果。严格事故查处,健全事故挂牌督办、约谈、警示等制度,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事故,一律实行提级调查,并逐级约谈相关政府以及部门负责人、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 市政府安委办同时要求各区县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全员安全培训,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队伍建设,强化实战演练,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水平,确保事故救援有力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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