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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仁伟在全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
发布时间:2017-09-29 10:14:17 | 浏览次数: |
(2017年9月27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省局主要领导同意召开的,目的是针对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和省政府安委会督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查找我们工作中的不足,安排部署好下一步工作。国务院安委会第三十一综合督查组在我省督查期间,专门听取了我省危险化学品领域监管情况的汇报,对我省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但从检查情况看,也反映出不少问题,刚才,子忠同志对这些问题进行了通报。这次被检查的企业大部分是我省危险化学品领域中安全生产基础比较好的,其中有国家一级标准化企业大庆油田化工有限公司,有哈尔滨蓝星化工有限公司、七台河吉伟等二级标准化企业,基本上代表了我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水平。但从督查情况题看,除大庆油田化工有限公司和大庆炼化公司外,其他企业的问题还是比较多的,有的是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是动态的;有的是设备、控制方面的隐患和问题,是静态的。深入分析这些隐患和问题,有的是我们监管不到位造成的,有的是专家工作不认真造成的,有的是中介机构评价不严不细造成的,更主要的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的,这就很值得我们深思了。我们不能沉浸在多年没有发生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中化工过程问题事故很少发生的成绩之中,应该居安思危,举一反三。我看,大家若不改变思路和工作方法,提高责任心和工作质量水平,这些隐患和问题就会不断重复出现,发生重大事故的概率就会增大。我们应以这次检查为契机和动力,认真查找问题和不足,提高安全监管精准水平和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水平。大家应该自问一下,督查发现的这些问题都是否可以避免?我们的工作是否到位?从监管角度讲,过去很多基层的同志总说自己不是专业技术人员,没有学过专业,不能从技术角度发现问题,那么,这次发现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普遍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也是技术问题吗?你们到企业检查时到底有没有认真看过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的三类人员未经培训,你们为什么没有检查出来?再从企业的角度讲,我认为,安全生产工作还没有得到真正的重视,远没有成为自觉的行动,一个企业特别是化工企业不重视安全,不重视职工生命,不重视履行社会责任,怎么能得到社会的认可和支持。从检查情况看,许多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还只是挂在墙上,写在纸上,国家的工作部署还停留在嘴上和会议上,特殊作业专项整治开展快两年了,到今天,动火作业管理仍不符合规范要求,现场仍然存在自动控制连锁随意解除、静电跨接不规范的问题,这说明我们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离标准化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持续改进的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这都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具体表现。通过这次督查,使我们对我省危险化学品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现状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和要求有了更准确的把握。下面,就下一步工作,特别是做好十九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我提六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隐患整改闭合 要充分认识到今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与既往大检查工作的不同,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方案,继续推进“两个全覆盖”要求,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各项要求和任务落到实处。党的十九大即将召开,安全生产特殊的环境、复杂的形势,决定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标准更高、要求更严、责任更重,我们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以及张庆伟书记在8月31日省委常委会议上的讲话要求,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危化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一是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麻痹松懈思想、厌战情绪。要认真分析当前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按照国家总局提出的“真正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要求,切实把安全大检查抓紧抓好,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社会影响大的化工过程事故。二是加大整改力度,推动隐患和问题“清零”。省政府安委办近期将下发通报,对这次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各地和有关企业面对问题,要绝不护短、绝不回避,坚决彻底整改,逐项销号。对整改落实不到位和弄虚作假的,必须依法严肃问责。要对前一阶段督查检查包括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系统的梳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集中力量、下大力气抓好整改,实现闭环管理,不留后患。要树立抓安全就是抓发展的意识,认真组织开展大检查“回头看”,深入一线,严查细纠,真正见到实效。三是严格执法。一直以来,很多地方以优化发展环境为名,放松了执法,对企业的违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能不处罚就不处罚,降低了企业的违法成本,致使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和“五个一批”要求,全面加大执法力度,形成高压态势。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大对企业的警示教育力度,用好监管执法和警示约谈机制,敢当“黑脸包公”,顶得住人情、顶得住压力,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形成有力震慑,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二、全面加强特殊作业管理 以往的事故教训表明,动火等特殊作业是引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但通过这次检查看,特殊作业管理问题目前还普遍存在,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短板。各级监管部门要将特殊作业管理作为大检查的重点,强化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标准规范要求,一是要提高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过程风险的认识,相关企业要严格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要求,制定和完善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强化风险辨识和管控,严格程序确认和作业许可审批,加强现场监督,确保各项规定执行到位。二是属地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对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企业。三是要组织对所有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全覆盖的动火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培训后考核不合格的要责令企业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委托专业第三方监督。四是要严格事故查处,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发生涉及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死亡事故的,一律停产停业整顿,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2-6个月;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一律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审,达不到条件的要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五是企业要严格特殊作业管理。省局要求,化工企业在党的十九大召开之际,安全工作要实行升级管理,特殊作业更要升级管理,十九大召开期间能不动火的要坚决停止动火。 三、切实提升自动控制水平,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各地要全面开展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自动化控制系统和安全仪表系统改造“回头看”,重点排查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仪表系统改造不彻底、装备不投用的企业。一是对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和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凡是没有完成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及未按要求装备安全仪表系统的,一律限期停产改造。二是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温度、压力、液位等信息远程不间断采集检测,未设置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的,依法责令停止使用;构成一级和二级重大危险源、未设置紧急停车(紧急切断)功能的危险化学品罐区,依法责令停止使用。三是对没有正规设计且没有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的企业,依法责令立即停产。四是强化罐区安全监管。危险化学品罐区虽然发生事故的概率较小,但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的损失和社会影响巨大。各地要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罐区专项整治回头看,要督促企业将整治要求落实落靠。 四、加大培训力度,严格落实全员安全培训各项法规制度 危险化学品企业是高危企业,必须落实国家对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员的学历、专业、职称等条件要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自任职之日起6个月内,必须经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持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属地监管部门要定期开展“三项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和操作资格证检查登记,建立信息库。 各地要把安全培训纳入年度执法计划,作为日常监管执法的必查内容, 对应持证未持证或者未经培训就上岗的人员,一律先离岗,选择符合条件的顶替,培训后再上岗或持证上岗,并依法对企业按规定上限处罚,直至停产整顿和关闭。企业要完善安全培训管理机制,保证全员安全培训投入,完善培训档案,建立三级培训考核奖惩制度,切实保障安全培训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从检查情况看,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欠缺,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安全管理能力不足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从现在起,对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企业,省局要按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确定的重点内容,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相关规定,考核未通过的,不予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全面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决策部署的关键性举措,是危险化学品领域强化红线意识、夯实安全发展基础的制度性安排,也是着眼标本兼治、强化风险防控的系统性方案。各地务必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准确理解工作任务目标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积极推动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今年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开局之年,抓好今年综合治理工作,不仅能对为期3年的综合治理工作打下良好基础,更是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政治要求。我们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推动各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为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考核工作打好基础,做好准备。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安委会的综合协调作用,督促各有关部门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对照68个涉及危险化学品的行业,逐一进行梳理,进一步落实主管部门责任,加快辨识进程,分析危险源和风险点,全面摸排并有效管控主管行业领域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坚决避免“想不到、看不到”现象发生。要进一步强化高危化学品、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储存场所、使用环节、运输环节、化工园区、规划布局和源头准入等安全监管,扎实推进人口密集区域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生产、储存场所搬迁工程,不断提升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水平。 六、做好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准备工作 烟花爆竹的销售旺季就要到了,各地要认真分析辖区内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7〕72号)要求,紧密结合实际,提前谋划,强化责任、精心部署、加强管理、严格执法,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监管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一是持续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巩固零售网点“两关闭”工作成果,彻底取消“上宅下店、前店后宅”的零售网点。要严把批发经营企业许可关,加强对批发企业的日常监管,坚决打击超许可范围储存经营烟花爆竹产品和违规向零售网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等违法行为。二是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会同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进一步强化对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要督促指导企业认真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产品标识和流向登记,不得销售不符合烟花爆竹标准的产品,省局将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对在我省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发现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依法严处;积极推行使用《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严禁无书面合同购买、销售烟花爆竹。三是加强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的监管,严禁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超许可范围经营,严禁采购、销售非法和假冒、伪劣、超标产品,严禁仓库超量储存、超员作业和在库房内拆箱分装。依法加大行政执法处罚力度,对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制度不落实、超许可范围经营、超量存储等违反批发企业“六严禁”、零售点“三严禁”的,依法给予上限处罚。四是要高度重视并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着力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强化措施,严防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死灰复燃。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联合执法行动,突出行政区域交界地带、闲置厂房等场所。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公布举报电话,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加大奖励力度,积极宣传烟花爆竹事故和案件调查处理结果,充分发挥典型事故和案件的警示与震慑作用。 同志们,国庆节、中秋节即将来临,要加强值班值守,企业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要采取针对性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为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的长治久安,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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