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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7-09-20 14:37:31 | 浏览次数: |
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七安监发〔2017〕66号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七台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11日
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七台河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七政办发〔2017〕22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行政权力、财政资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增强公开实效。通过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政务公开,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行政监管效能,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1.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信息公开。继续深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管理工作,通过省、市、局门户网站全面公开市安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根据清理情况及时调整更新,方便公众查询和监督。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取消、下放、保留、承接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保留的本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以及清理规范后保留为本部门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协调科负责落实) 2.推进安全监管公开透明。要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被检市场主体名录库和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重点推进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和职业卫生等直管领域隐患排查、重大隐患治理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政策法规科、监管一科、二科、三科、职业健康科和执法局负责落实) 3.加强政务服务公开。全面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进驻大厅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网上系统办理,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办理条件和材料清单网上一次性告知、网上申请办理、办理进展和结果查询、电子监察,保证本部门行政许可网上审批率达到100%。在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内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服务指南和办理流程等,方便企业和群众查询。(协调科、政务大厅窗口负责落实) 二、推进安全生产领域信息公开 4.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在市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安全生产监管动态信息,内容包括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政策,领导指示批示,重要工作计划安排,发证、换证、变更、注销等各类行政许可,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重要天气预警和生产安全事故通报等。日常监管执法活动信息原则上每周更新2-3次。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计划安排等信息,原则上由承办科室在文件发布之日同步公开。(办公室、协调科及各业务科室负责落实) 5.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围绕黑龙江东部煤化工应急救援基地、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等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做好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方面信息的公开。(监管三科、协调科负责落实) 6.加强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信息公开。深入贯彻《七台河市关于深入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七政办通〔2016〕7号、《市安监局关于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的安排意见》(七安监发〔2016〕73号)和《关于印发七台河市安全监管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程序的通知》(七安监发〔2016〕75号)等文件精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要求在“信用黑龙江网”和市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公示。(监管一科、二科、三科、职业健康科、应急办、执法局、政务大厅窗口负责落实) 7.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进一步做好本部门使用财政资金预决算公开,在本局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内容应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办公室、财务科负责落实) 三、强化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 8.提高制度化标准化水平。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规范,明确有关职责,规范办理程序。加强省局与各区县局的协调联动,形成上行下达的机制。优化本部门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定期更新信息公开内容,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确保应公开尽公开,非涉密的规范性文件做到100%公开。(协调科、政策法规科、办公室会同有关科室负责落实) 9.提高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将市局门户网站打造成为安全生产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完善栏目建设,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和效率,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权威信息,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网站数据库建设,着力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众获取。继续加强“七台河安监”微信公众平台建设,拓展信息发布渠道,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为用户提供个性化服务。加强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管理,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协调科、政策法规科、执法局负责落实) 10.主动做好政策解读。组织相关专家和业务骨干,主动做好本部门重要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工作,政策解读与文件制定工作要同步考虑、同步安排,牵头起草科室要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要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媒体发布,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每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3次。(政策法规科负责落实) 11.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组织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遇有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科室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本部门新闻发言人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办公室、协调科、应急办会同有关科室负责) 12.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运行依申请公开机制,进一步畅通受理渠道,规范办理流程,确保回复质量。加强与申请人的联系沟通,增强申请答复的便民告知,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及时梳理总结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加强分析研判,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机制。对申请量大、经审查后可以公开的信息,及时转化为主动公开。(协调科、办公室负责落实) 四、为政务公开提供组织保障 13.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局办公室、协调科,牵头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协调、督查。领导小组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安监系统绩效考核体系,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办公室、协调科负责落实) 14.提高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围绕3年内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的要求,制定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分级分层组织实施。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考试中心负责落实) 15.更好发挥媒体作用。要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对安全生产领域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安全监管动态、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信息,要统筹运用《七台河日报》安全专版、电视台《安全频道》、市局门户网站和七台河安监官方微信等媒体阵地做好发布工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出台重大决策部署,要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做好发布解读工作。畅通媒体采访渠道,创造条件安排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负责人列席有关重要决策会议。(协调科、政策法规科会同有关科室负责落实) 各区县安监局要参照本工作要点,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制定本单位政务公开具体工作方案,并及时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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